最近常有學校諮詢關於兒少保通報的議題,通常都是因為懷疑事件的真實性而以為應先調查清楚再通報,或是想要更清楚知道發生什麼事情,但是又因為不知該如何查證事件之真實性,造成通報上的疑慮或延遲通報,導致學校或老師落入被裁罰的窘境(根據家暴防治法及兒少福利法均規定教育人員為責任通報者,且不得超過24小時通報)。事實上,只要「知悉」有違反兒少保護事件即要通報,調查事實、評估處理的工作會由家防中心社工接手。以下,就學校常會遭遇到的問題做簡單的說明:
*孩子說的是事實嗎?
當孩子說出這樣的事件時,期待的是我們的相信、保護與傾聽,當我們一再的追問或懷疑,只會造成孩子的不信任感或是感到沮喪,認為沒有人相信我。在兒少保事件中,教育單位的任務是辨識、通報、輔導,而查證、介入、追蹤,是社政單位所需要負責的,當然通報之後,有許多需要與社政單位合作的部份,不過學校的角色大多還是放在教育及校園適應上。
*孩子希望我保密,如果通報了,會不會破壞了我們的關係?
我們永遠不知道,今天孩子放學回家之後會不會遭受同樣的對待,而關係與孩子遭受的對待相比,我們首要該關注的是孩子的安全。在這時候最重要的是陪伴與傾聽,了解孩子的擔心是什麼?並且明白的告訴孩子,通報是為了讓更多人來保護他,並且讓孩子了解通報之後他可能會面臨到的事情,陪著他一起去面對。